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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7-2-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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违停处理时间下月起“缩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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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日内改为第4日到第15日内
 
  3月1日开始,南京违停车辆处罚将享受两次免费待遇。为配合此项新规实施,目前交管综合应用系统全面进行了升级调试。
 
  据介绍,3月1日起对于在南京全市支路、街巷上的违法停车,前两次违停实行友情提醒,从第三次开始进行处罚。公安交管部门已于近日对公安内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进行了调试升级,增加提醒状态,凡同一车牌在支路、街巷实施违停行为的(违法代码为1039-1)经大队初审确认有效的,前两次违法记录自动标注为提醒,该违法记录不处罚,不上传,仍保留在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中以备查询。第三次及以后的违法记录处理仍按现行方式,正常处罚。实施提醒的周期为两年,即两年后系统自动将初始日期由2009年3月1日变更为2011年3月1日,重新开始累计。
 
  对违法信息查询、提醒、处罚的规定如下:《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中接受处理的时间由原先的15日内改为第4天到第15天内到大队接受处理;接受处理时,如系统标注的是提醒记录,民警应当对行为人进行口头提醒,如系统标注的是处罚记录,民警应当对行为人按规定进行处罚;行为人在规定时间未到大队接受处理,而到交管局曝光台接受处理的,曝光台处理民警需进交通管理综合应用系统对该车牌的提醒记录进行查询,如系统标注有提醒记录,应当对行为人进行口头提醒。
 
  交管部门提醒说,无论第几次违停,现场均贴《违法停车处理告知单》,希望驾车人员不要随意停车,以免造成路段拥堵。
 
来源:现代快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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